衡水安定医院新农合域外报销须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5/2/28 15:41:00 点击次数:
1. 住院前持身份证(患者以及代办人)、医疗证本,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转诊手续,如急诊住院凭急诊证明在住院期间持以上有效证件办理转诊手续,过期不予办理。
2. 出院后(15日内)本人或家属持电脑打印住院收费专用发票、明细单、诊断证明、住院病历(病历首页、医嘱单、辅助检查报告、出院小结),身份证(户口薄),合作医疗证到户口所在乡镇医院合作医疗办事处申报,如因外出打工或因事外出者在域外医院住院治疗,应到村委会或打工单位开取证明。
3. 域外报销比例:
●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00元在省规定目录内报销60%
●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2000元在省规定目录内报销50%
●省外以及省级以上医院住院起付线4000元在省规定目录内报销45%
●参合农民产妇住院顺产实行定额补偿,每位孕产妇定额补助300元(计划内生育)。
桃城区农合管理中心:2855189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