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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安定医院新农合域外报销须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5/2/28 15:41:00 点击次数:

    1.  住院前持身份证(患者以及代办人)、医疗证本,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转诊手续,如急诊住院凭急诊证明在住院期间持以上有效证件办理转诊手续,过期不予办理。

    2.  出院后(15日内)本人或家属持电脑打印住院收费专用发票、明细单、诊断证明、住院病历(病历首页、医嘱单、辅助检查报告、出院小结),身份证(户口薄),合作医疗证到户口所在乡镇医院合作医疗办事处申报,如因外出打工或因事外出者在域外医院住院治疗,应到村委会或打工单位开取证明。

    3.  域外报销比例:

    ●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00元在省规定目录内报销60%

    ●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2000元在省规定目录内报销50%

    ●省外以及省级以上医院住院起付线4000元在省规定目录内报销45%

    ●参合农民产妇住院顺产实行定额补偿,每位孕产妇定额补助300元(计划内生育)。

     

    桃城区农合管理中心:285518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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